檢送114年公立國民中學教師介聘他縣巿服務作業相關表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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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事室公告 / 張貼者
人事主任
張貼日期: 2025-04-01 16:02:4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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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依據彰化縣政府府114年2月13日府教學字第1140052053號函賡續辦理。
- 請申請介聘他縣市服務教師注意下列事項:
- 於114年4月18日至4月28日規定期限內上網(tas.kh.edu.tw)進行填報登錄作業,詳閱介聘服務網申請介聘作業之填報說明及讀卡機使用說明,確保電腦符合系統操作環境。
- 至人事室領取申請表填寫,並準備相關證明文件(如戶籍謄本、教師證、派令、聘書、考核通知、獎懲、研習等相關證明文件)影本各1份(正本送人事室核對,影本請蓋與正本相符核章,切結書、同意書應繳正本,並按申請表順序裝訂成冊以利審核)向學校提出申請,於積分審查時憑核。
- 申請表服務年資及各欄位資料請詳細確認,務必與介聘系統填報資料一致。申請表之資料如與上網填報之資料有所出入,以本府審核及登錄資料為準。
3.請將上開文件於4月18日(星期五)前送交人事室審核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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