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事室公告 / 張貼者 人事主任
張貼日期: 2024-09-09 14:23:02 點閱:189
一、 依據行政院113年8月26日院臺法字第1131019532號函辦理。 二、 有關本府及所屬人員前往香港或澳門相關通報作業,請依本府112年9月28日府人考字第1120389463號函(諒達)辦理。 三、 檢附原函影本及附件各1份。